给谁金融创新?-----约翰·伯格

     下面是我在腾讯网摘录的一篇采访记录,内容如下:

618,约翰·伯格在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和其它美国媒体的采访,就“金融监管改革”,“美国宏观经济走势”,“伯格投资哲学”等话题发表了他的观点。

 

21世纪》:你认为本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何处?

 

约翰·伯格:我觉得目前我们有好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说现在华尔街最大的问题,就是从原来的“投资”理念转成了“投机”理念。以前,共同基金业所蕴含的投资哲学是投资理念,你可以看到,共同基金以前的换手率仅有20%,但是现在却有100%。这是一个极其巨大的差别。

 

第二,就是金融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亚当·斯密几百年前就指出这种委托——代理制度所形成的利益冲突。1950年的时候,金融机构投资者所拥有的股票只有市场的8%,但现在机构投资者拥有的股票占整个市场的75%。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作为赢利企业来运营的。所以,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者们首先拿到利润的第一部分。在这些机构当中,更多是为机构的运营者(管理层)而考虑的,而不是为拥有者考虑的。

 

这也是美国企业界的通病。公司高管们会拿到最多的利益。在扣除所有的成本,如运营成本、推广费用以后,投资者们如共同基金才拿到他们可以拿到的部分。这是一种巨大的利益冲突。

 

这也就是为什么机构投资者会变成投机者的一个原因,因为他们忙于赚钱,没有很好的去发现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

 

华尔街的种种问题,包括安然此类的事件,其实都是来源于此。基本上从现在的美国企业来看,投资人拥有公司的75%,而管理层拥有公司的25%-15%。但是事实上,这些管理层并没有为投资人做任何事情。

 

21世纪》:那如何在“金融创新”和“过度金融创新”中进行平衡呢?

 

约翰·伯格:目前来看,这些所谓的“金融创新”带给创新者的利益更大,例如营销人员、投资银行、经纪商的利益是很大的。但对于市场上的其它人,这些创新反而是有害的,如带给普通投资者的损失就很大。从现在发生的损失来讲,这些“金融创新”可谓是成本异常昂贵。我个人唯一认可的金融创新,就是1975年创立的“指数投资”方法,这是我到目前认为有效果的金融创新。(笑)。

 

另外,现在的华尔街,所讨论的话题,所使用的交易手段,本质来说跟1882年的华尔街是一样的。所谓的“金融创新”,从历史角度来看,其实没有几个。共同基金我觉得算是一个。

 

我是有数学方法所支持的——因为要计算巨大的运营成本、税收成本和投入,所谓的“击败市场”基本上是一种假说,很难做到。

 

投机者是做“交易”,问题是,他们在互相交易!考虑到每次的交易成本和失误机会成本,投机怎么会长久赚钱呢?只有长期持股的投资者,才能达到整个标普指数的升幅。投机,一定是会输的投资策略!

 

在上述的谈话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伯格先生说的金融给谁创新。以连接基金为列,我觉得它的出现纯粹多余,是基金商自己的阴谋。转载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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