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讯网看到一篇关于渤商所的文章,我认为文章作者说的非常有道理,希望渤商所给个回复。全文内容如下:
监管无力庄家恣意妄为,渤海商品交易所沦为赌场:年初笔者向渤商所及媒体举报了渤商所包庇纵容厂商操纵市场,渤商所姑息纵容、狼狈为奸的事实。渤商所回避笔者提及的关键问题,比如对庄家免除交易费而造成虚假交易操纵价格、没有限仓制度而造成庄家凭借资金优势操纵市场、多数产品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自买自卖、没有限仓、操纵价格、内幕交易、没有实物交割、没有监管,交易所配合庄家屠杀交易商,这就是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现状。
渤海商品交易所自开业以来已经有近60个交易品种上市交易,从表面看整个市场的交易非常活跃,一片繁荣。但查看每天的现货交收信息,不难发现这里每天有成功配对交易的品种寥寥无几,配对量更是不足各品种的持仓量的1%。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渤商所已然沦为大宗商品的赌场。多空双方频繁交易,而极少有现货和实物的买卖,这已严重背离了“为实体企业的销售、采购、贸易提供转型升级的新平台”的初衷。而渤商所的延期交收补偿费制度也让这个准期货市场失去了其应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大量交易品种的价格严重偏离了该品种的现货价格,以大家熟悉苹果为例,市面上一级苹果的零售价格大约每斤4-5元,即每公斤8-10元,而现在渤商所的二级苹果价格是每公斤11.42元(截止5月10日收盘),照理渤商所是大宗现货交易平台,应该是批发价格,在阿里巴巴的交易平台上同类苹果的批发价格6-7元每公斤,甚至更低。当然这也部分解释了交收配对量极少的现象。
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七宗罪:
一、 交易所免除上市厂商的交易手续费,自买自卖虚假交易,助纣为虐。对厂商免除所有交易费用,所以厂商可以自买自卖,虚假交易,这对一般交易商是明显的歧视。如果说渤商所免除厂商卖出的费用可以理解,那么免除厂商的买入费用则是对市场操纵行为的默许和鼓励。
二、 没有限仓制度,庄家凭借资金优势操纵市场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渤商所理应只允许厂商开空仓,他们就是来卖产品的;对厂商进行多单限仓,除非现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限仓制度的缺失,才有了有些品种庄家持有市场多单量的95%以上,才有了每公斤10.7元苹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这明显已经构成市场操纵行为。
三、 没有实物交易。有些品种的庄家为了操纵市场偏离现货价格谋利,不惜从最初上市的时候起就设立新的品牌,号称和市面上大家所能买到的品种不一样,有些品种根本就找不到上市品种。庄家就是利用了广大散户对熟悉的农产品(000061,股吧)的特征,在渤商所谋取非法利润。这就是为什么渤商所的绝大多数工业品种没有交易,而农产品交易火爆的原因。业内人士都知道,渤海对真正想在平台卖商品的商家是关门的,或门很高,进不去。想卖,交1200万吧,小商家进不去。想买,一是未必给配对成功,二是非企业客户是不能申请交割的(很少很少品种,如糖可以个人申报买),这就给上市公司想怎么炒,就怎么炒留下了空间。
四、 延期补时费交易制度是渤海商品交易所为庄家设计的屠杀散户的屠刀。延期交收补偿制度是指在每一交易日交割申报时段,提出交收申报但未获得交收配对的买方(卖方)向在该交易日持有该商品电子交易合同的所有未提出交收申报的卖方(买方)收取补偿金的一种制度。看似合理的制度,在投机者的眼中却变成了交易制度的漏洞,从而成为操纵现货价格的工具。渤商所的该交易制度被庄家利用,庄家在高位恶意买申报、地位恶意卖申报而收取延期补时费。此举严重扰乱了渤商所的价格发现功能,使多数品种成为了完全的投机品种。我们还发现山羊绒宏业,羊绒纱线,松香,香菇等品种每天的延时补偿费最高多达30万元,所有产品每天的延时补偿费几百万元,每年大约6个亿,渤商所已然成为了庄家屠杀交易商的屠宰场。
五、 市场没有监管,多次举报违规交易行为,渤商所却与庄家狼狈为奸。为了不让大家统计和观察绝大多数品种没有实物交割的现象,渤商所以系统维护的理由将每日的交收信息从主页上屏蔽掉了,交易商无法查看每日的交收信息,账户被收钱了,却不知道为什么,收了多少。在接到举报后还姑息纵容,这是被渤商所的利益蒙蔽了双眼,这是在狼狈为奸铤而走险。
六、 价格偏离现货,渤商所的交易品种成为纯粹的投机工具,渤商所则成为了坐收渔利的赌场。渤商所免除庄家的手续费,而靠每天散户的巨额交易费用为管理层谋利。庄家知道只有价格偏离现货价格,才能吸引对手盘,所以他们控制的品种长期偏离现货价格,然后利用资金优势自买自卖、操纵价格,然后利用交易制度的缺陷恶意申报获取延补费。
七、 内幕交易严重,有些品种的庄家为了逃避监管,向渤商所监管人员透露交易信息,从而监管人员靠内幕交易获取巨额非法利润,庄家则免受监管而肆无忌惮地操纵市场。本人多次向渤商所的内部监管层、董事长举报渤商所存在的不法交易行为,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复,也没见渤商所的监管和交易制度有任何实质性改进。对于内幕交易,这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范畴,恳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2014年年初笔者以《年度经济人物大放异彩,渤海商品交易所变屠宰场》为题,向渤海商品交易所及各大媒体举报了渤商所包庇纵容商品上市厂商操纵市场,渤商所姑息纵容、狼狈为奸的事实。后来渤商所仅仅将交收规则改为全款买交收申报和持仓单卖申报,而对笔者提及的其他关键问题没有任何反应,比如对庄家免除交易费而造成虚假交易操纵价格、没有限仓制度而造成庄家凭借资金优势操纵市场、多数产品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而交收配对成功极少(少数品种的交收成功是庄家自买自卖,笔者握有相关产品自买自卖的证据)。
在此,笔者呼吁渤商所:
第一, 实行限仓制度(比如单个账户的持仓量不能超过总开仓量的5%或10%),上市厂商的空单除外;
第二, 按照期货交易的通行规则每日公布排位前20的多头和空头、以及每日交易量排前十的机构;
第三, 立即停止对庄家(厂商)交易费用的免除(此举已造成对市场参与者的严重不公平,并已成为庄家屠杀散户的屠刀),至少应停止厂商开多单交易费用的免除。
希望渤商所能够成为真正的金融创新和实实在在的现货交易平台,而不是接着创新的名义开设赌场。望渤商所以市场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放眼长远,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