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巨额负债最终都要落到大众的头上。
为什么这么说?
在2009年,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组建了很多投资公司,然后投资公司向银行低息贷了大量资金,然后分给政府的各个建设部门,进行各项建设。
要知道,贷款的银行都是国家控股的,投资公司只管借款,将来怎么还都是另一回事了。据报道,很多地方为了还款,只能高价卖地。地是国有的,政府可以从土地使用者手中低价征地,然后高价卖地。卖地绝对是世界上最暴利的行业。中国的地方政府也是最高利益者之一。
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是各种税收,这税收主要来自企业,而企业的利润都是大众创造的。
将来的高房价的接盘者也是大众。政府在中间充当了一个高房价的推手和赤裸裸的掠夺者。开发商也从中大发横财。
不管如何,很多地方政府的借债,如果到时候可以还了,那么当地居民和企业则是直接贷款的承担者,如果还不了,成了死帐,要不银行倒霉,要不中央补贴。中央的钱也是社会大众创造的,最终的承受者还是社会大众。
一个刺激经济,鼓励投资的游戏,最终的受益者往往是政府的部分官员和开发商,大众是一个被剥夺的群体。
这个很简单的真相竟然很少有人披露,进行批评,我实在无法理解。(文土狼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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